请有关人员注意:
接学校通知,根据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4年度全国拟选派55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近毕业(一般三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合作导师同意,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2014年度港方岗位需求》(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骑缝章,填写《“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附件3),每位申请人一份。
学院将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