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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文学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论文指导导师库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18更新时间:2013-12-20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我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指导工作实际情况,经过院委会商议讨论,现决定在我院建立“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论文指导导师库,办法如下:

一、报名要求

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职称必须为副教授及以上,并有硕士生导师资质。另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其一,“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二级学科专业教师,从事教育专业的教学工作,并任教一门以上专业课。

其二,其他专业教师,有相关的专业和教育知识或中小学教学经验的。

其三,站于学科前沿,每年能公开发表两篇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两年内公开出版一部相关专业的学术著作)的退休教师。

二、工作职责

    认真指导学生,及时回复学生有关邮件,参加相关论文开题、论文答辩等工作。

三、论文评审要求

为保证论文质量,学科语文的教育硕士论文坚持行之有效的论文盲审制度。每一篇硕士论文必须有两份盲审稿,一份送兄弟院校“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具有副教授或以上任职资格的有关教师,一份送教学第一线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两份盲审未曾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一份未通过者由学院学位委员会仲裁。

四、报名程序

请各位老师根据上述要求,自行决定是否愿意指导文学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研究生的论文,如果根据教师本人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愿意参与该论文指导工作,请填写《“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论文指导导师登记表》(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进行报名。

收到报名表后,由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核和遴选,并于近期公布。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导师应服从文学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论文指导工作的安排。

五、报名方法

各位老师填写好《“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论文指导导师申请表》,并将表格打印出,放至高群老师在独墅湖校区1005楼1楼楼梯口的信箱中。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四、补充说明

    文学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论文指导导师库将于2013年12底初步建成,但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苏州大学文学院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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