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调整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安排,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应在第4学期的第5周前完成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应在第5学期的第5周前完成中期考核;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第15周前完成中期考核。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后可调整每月的普通奖学金,具体内容见学校通知(附件1)具体操作流程及导师确认单见附件2,调整名单每月上报一次,通过中期考核的同学请于每月20日前将导师确认单交周老师办公室汇总。
2013年9月18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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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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