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苏大人[2013]46号)文件精神
点击浏览该文件,符合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人员可补充申报,并于4月22日16:00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应材料。
点击浏览该文件,符合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人员可补充申报,并于4月22日16:00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应材料。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按规定公开展示申报材料,并于4月23日前将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及所列清单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4月24日前,学院将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将具备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报学校审核。
特此通知。
院办
2013.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