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老师注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3年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到我省创新创业,一般应已正式来校工作;
4.引进人才引进后能连续为我校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引进的创新人才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
(二)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2)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本领域最核心的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
(3)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2、卫生创新人才
(1)在国内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或现(曾)任国内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取得国外医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主持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
(4)优先支持具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临床技术人才。
3、文化创新人才
(1)在国内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营管理、文博、图书管理等门类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正高级(国外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不限);
(2)获得省级以上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重要奖项。
获得过省“双创计划”资助的人才,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团队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获得过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得申报。
不得与本年度省“博士集聚计划”同时申报。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请有意者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报送至人事秘书处(院办5208室)。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C类)》一份(见附件);
2、《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见附件);
3、附件材料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材料清单及申报说明》)。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申报书》和准备附件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重点学科类”推荐限额4名。根据申报情况,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网上申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7503248杨凝晖、刘春雷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C类)》
附件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附件材料清单及申报说明
附件5、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院办 2013.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