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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苏州大学教材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台生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73更新时间:2012-10-24

关于开展2012年苏州大学教材培育工作的通知

苏大教〔2012〕110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苏州大学“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苏大教[2012]29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苏州大学教材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教材培育工作遵循“整合资源、分类指导、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择优建设、共建共享”的原则,学校旨在通过教材培育,将教材建设纳入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学校战略目标,凸显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结合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重点专业建设,紧扣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注重理念创新,体现现代教育思想,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更新教学内容,形成一批符合学校本科教学需求的教材,并为申报国家规划教材、各级精品教材打下扎实基础。

  二、培育条件

  1.培育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申报培育教材的主编必须是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岗人员。

  2.培育教材必须是《苏州大学本科教学手册》(2012级使用)中的课程教材。

  3. 培育教材必须是在我校本科生中已使用的讲义或需再版的教材。

   4.教材编写应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计量单位符合标准。

   5.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江苏省重点专业,国家、省卓越计划实施专业相关课程,国家、省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的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限额

  2012年学校共培育教材20-30部,各学院(部)可申报0-3部,医学部可申报0-8部。

  四、经费资助

  1.学校将资助每部教材培育费3万元。

  2.教材培育周期为三年。在培育周期内,首次下拨经费1万元,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下拨余下经费2万元。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编写与出版任务的,学校将终止经费资助并收回剩余经费。

  五、材料要求

   1.《2012年苏州大学教材培育申请表》书面文本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本。

   2.已完成的讲义或教材及相关使用证明一套。

   相关表格请登录教务部――在线服务―― 教学研究与评估科中下载。

   请各学院(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于11月21日前将材料报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人:卢玮,联系电话:67166239,E-mail:jenn919@suda.edu.cn。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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