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本市市民将统一发放市民卡(即用于市民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智能IC卡)。现将市民卡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民卡发放范围:
2012年7月底以前参加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教职工(少数因个人信息不完整而未制卡人员除外,此类人员另办理相关手续后制卡)。
2012年7月底以后参加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教职工市民卡待苏州市制作完成后,另行发放。
二、市民卡领取手续
请各位老师于2012年10月17日前到院办5208室领卡。
三、友情提醒
2012年12月31日以前,市民卡与医疗IC卡并行使用,若此期间使用市民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自动转入市民卡中,医疗IC卡停止使用。
2012年12月31日以后,所有医疗IC卡停止使用,个人医疗账户余额自动转入市民卡中,直接使用市民卡。
市民卡具体功能及使用方法请登陆苏州市市民卡网站(http://www.szsmk.com/)自行查询。
敬请相互转告。
院办
2012.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