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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研究生如何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作者:周维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4282更新时间:2012-06-08

关于毕业研究生如何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作了较大改进,绝大多数研究生不需要手持“离校手续单”奔波于学校各个部门盖章,为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根据此通知的要求,现将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事宜归纳如下:

1. 凡有欠费的同学,6月    11日17:00前到财务处交清欠费。6月11日前未结清财务费用的,请于6月18日前将应缴费用存入学子卡,并统一于6月18日持“离校手续单”到财务处盖章。

2. 6月13日17:00前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地址:http://202.195.136.150。上传论文今天已开始。

3. 凡住宿的毕业生6月10日―20日持离校手续单到所住宿区域物业办公室结清水电,交还钥匙,并加盖物业小园章,不再到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盖章。 如6月10日到6月25日还需住宿的同学,可以先到物业办公室交还钥匙办理离校手续,再向物业交一定的押金借用钥匙,待离校时交还钥匙领回押金。6月25日毕业生必须全部搬离宿舍。

4. 凡在文学院资料室借书的研究生(主要指博士生)6月20日前应归还所借图书资料。这项工作现在就可以进行。

5. 党员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协助各党支部书记填好“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6. 6月20日前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研究生证到1005-5204办公室(周老师办公室)办理注销研究生证的手续。如研究生证丢失,请到周老师办公室拿介绍信到苏州日报社办理挂失手续(需向报社交10元钱),凭挂失收据办理注销手续。这项工作现在就可以进行。

学院将根据各个部门反馈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信息和离校手续单反应的信息是否完全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以上手续的,就需要持“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补办离校手续。为了使大家按时领到两证,请毕业研究生按时间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以免过时补办。

 

                                   文学院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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