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作者:周维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54更新时间:2012-04-10
关于未按时毕业研究生递交延长住宿申请的通知
按学生宿舍管理科通知,2009级及2009级以前未能按时毕业的住宿研究生如要继续在学生宿舍居住,需提交延长住宿的书面申请,并于6月25日前将延续申请交学生宿舍管理科(二期 B07 345办公室),办理好延续住宿手续。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将按时予以清退。
文学院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