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财务处规定,支付外聘专家论文评阅费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由个人支付现金。以往的支付方式给学院办理酬金报销造成极大困难。从今年起,研究生个人不得支付外聘专家的评阅费(凡个人支付的,一律不予报销)。现特请各研究生指导老师事先联系好外聘专家,并征得外聘专家身份证号、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例如:××银行××支行或××分理处)等信息,论文评阅结束后,学院直接造册,将评阅费直接打入该外聘专家账户。聘请外审论文专家时注意:现在的评阅费支付标准为一篇150元,一个人所得评阅费在800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超过800元的,超过部分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聘专家的信息请于5月15日前报袁丽云老师处。
特此通知。
文学院
201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