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2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我校拟推荐10名研究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推荐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同时,还应担任校研究生会、学院(部)研究生分会、研究生班委会、研究生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曾获得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者优先,在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评选方法: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个人申请,经学院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学院党委将严格把关并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团总支(支部)、研究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四、推荐名额:
文学院可推荐0-1名
五、有意申请者请于
六、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年级、专业及所任职务、曾获奖项及表彰情况、社会活动、学习成绩、研究生校园文化工作以及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的主要事迹等。
文学院
201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