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关于通过中期考核研究生的导师承担部分普通奖学金的扣款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206更新时间:2012-01-04

研字【2012】2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导师: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苏州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方案》(苏大研[2011]30号),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将从次月起上调普通奖学金,具体标准见苏大研[2011]30号。
  各学院(部)分别于2011年9月至12月上报了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名单,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部)的上报名单调整了有关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发放标准,并由财务处根据导师的科研经费情况,从导师的科研经费中扣除了导师应承担的部分,其中有些导师因暂无经费而未能扣费。9月份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其导师承担部分从2011年10月起至2012年6月,按9个月计算;10月至12月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其导师承担部分依次减少1个月。扣费成功的将由财务处按月发放给相应的研究生。
  请有关研究生导师通过学校财务处的“高级财务平台”查看自己的科研经费变动情况,若对上述扣款的项目和金额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联系(电话:67501210、675 00941;地点:东校区凌云楼七楼702室)。
 
研究生院
2012-01-04 15:36
 

--------------------------------------------------------------------------------
 
  起草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