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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36更新时间:2011-10-28

研字【2011】1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交流合作水平,着力培养品德优良、知识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研究生,并推进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实施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现将2011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设置
  1.“高水平新课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旨在支持课程建设,为申报“江苏省创新工程”精品课程做好储备。2011年度,计划支持15门高水平新课程建设,每门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立项后拨款2万元,一年后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后拨尾款1万元。
  2.“高水平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活动项目。本项目旨在支持高水平学术活动项目,为申报江苏省学术交流中心做好储备。2011年度计划支持40个高水平学术活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申报2-3个,经评审立项予以支持。学术活动建设期为1年,立项后全额拨款0.2万元。项目支持的高水平学术活动海报由申报培养单位和高水平学术交流中心联合发布,面向全校开放。
  3.“全英文人才培养”项目。本项目旨在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战略。2011年度计划选拔4-5个学科,每个学科2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立项后全额拨款2万元。项目验收成果:提交全英文人才培养方案和计划、开放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接受工作。
  4.“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本项目旨在加快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学业成绩优异、科研创新潜力较大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进行资助。2011年度计划资助博士研究生新生6-7人,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立项后拨款2万元,一年后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后拨尾款1万元。
  5.“卓越研究生访问交流”项目。本项目旨在支持导师选派卓越博士研究生到国外(或境外)交流访学,提高学术影响力。卓越研究生访问交流项目2011年度拟支持20个计划(3个月以上派出),每个计划1万元。2011年立项后,下拨经费0.5万元,2012年度访问计划派出审核后(根据批文3个月以上)再拨尾款0.5万元。访学交流结束,年底总结汇报访学成果或座谈交流。
  二、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
  2011年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苏州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认真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按项目申报办法、材料格式和报送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于11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要求的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请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t_xuxiaoming@suda.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评审立项
  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项目通过相关专家分类评审产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定批准并公布,下达项目资助经费。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联系电话65112257,65226986。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1.doc 45 (KB)
    附件:附件1-2.doc 36 (KB)
    附件:附件1-3.doc 86 (KB)
    附件:附件1-4.doc 77 (KB)
    附件:附件1-5.doc 57 (KB)
    附件:附件2.xls 16 (KB)
 
 
研究生院
2011-10-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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