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通
苏州大学
苏大办〔20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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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放暑假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11年暑假即将来临,现将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假期
1.本学期非毕业班学生从
2.下学期老生报到时间为
3.各类成人教育的学期结束工作、暑期授课、考试工作按继续教育处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假期
1.专任教师从
2.各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放假办法可参照校部规定自行制订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尽快核定假期留校学生人数,并报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住宿,另造具名册报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各一份。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抓紧落实,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安排好下学期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往返路途和假期中的安全教育,并布置好新学期开学报到工作。
3.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确保假期中各项设施安全的同时,认真做好上级文件和机密文件的保管、归档工作。上级文件要清理退还机要室,尚需使用的要注意保管;本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机密文件及资料要妥善保管,该归档的应予及时归档。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假期值班(须由负责同志带班),值班表于
5.假期中,后勤部门要确保水电供应,保证交通、电讯畅通;要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要利用假期安排好教室和宿舍的维修、养护以及调整和配备工作。网络中心要确保网络畅通。保卫部门要切实加强各校区尤其是独墅湖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下学期各校区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6.假期中,除原计划内的函授教育、外国人汉语学习班外,开设其他各类短训班的,须事先向主管职能部门上报办班计划,并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教室管理工作,必须杜绝违规使用教室的现象,发现有关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7.假期中,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党工委、团委以及各学院(部)要切实组织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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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节假日 暑假 通知
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