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1年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台生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038更新时间:2011-06-22

普 通

苏州大学

 

苏大教〔2011〕2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1年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我校2011年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苏州大学2011年教学奖评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2011年教学奖评奖工作实施意见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题词:评奖 教学 通知

 苏州大学教务处          2011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

苏州大学2011年教学奖评奖工作实施意见

  一、教学奖名称及名额分配

  (一)教学奖名称

  交行奖教金、建行奖教金(教学类)。

  (二)教学奖名额分配

  1、交行奖教金共39个名额。教师个人奖38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教学单位集体奖[学院(部)(部、系、室)]1个,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个。

  2、建行奖教金(教学类)共13个名额,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

  3、交行奖教金、建行奖教金(教学类)按评选条件统一评审,第1名到38名为交行奖教金获得者,第39名到51名为建行奖教金(教学类)获得者。

  二、奖励对象

  1、苏州大学聘用在教师岗位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岗人员。

  2、苏州大学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

  三、推荐限额及要求

  (一)推荐申报教学奖教金(个人)限额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聘用在教师岗位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岗人员实际人数确定申报人数限额。人数30(含30)人以下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人数31~60推荐2人,人数61~90推荐3人,以此类推(医学部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0人)。

  2、学校只接受各教学单位限额提名,其他跨单位的提名由各教学单位间协商解决。

  3、机关、教辅单位以及独立学院的兼职教师,回所兼职的教学单位参加申报、评选。

  4、已获捐赠类奖教金,获奖期满三年后(不含三年)方可再次申报。

  (二)推荐申报教学奖教金(集体)限额及要求

  1、每个有资格申报的教学单位只能推荐本单位或本单位下属的一个教学集体[学院(部)属部、系、教研室],两者不能同时推荐。

  2、由于机关的人员及学科组成比较复杂,学校不接受其集体提名。

  3、已获捐赠类奖教金的教学集体,获奖期满三年后(不含三年)方可再次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校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出国访问、学习及外出进修等时间不计在内)。

  2、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

  3、近三年来,年平均教学时数不少于216学时,其中承担本科教学时数不少于108学时;从事临床医学教学工作的人员年平均教学时数不少于54学时,其中承担本科教学时数不少于27学时。

  4、积极改革,勇于探索,在教学思想、方法与内容方面有所创新,或在开设新课程、促进专业建设、完善课程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并经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辐射、示范作用。

  5、近三年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学论文、著作、教材和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参加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6、凡近三年内主持过各级教学改革项目或者累计参与两项各级教学改革项目排名前三的申报人,在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考虑。

  (二)申报教学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集体以学院(部)、系(所)、教研室、教学中心等为单位,均可作为申报对象。

  2、申报集体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内部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好,能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具有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3、近三年内,申报集体教师工作量饱满,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对本科生的开课率达到95%以上,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成绩优异。

  4、除完成申报集体的教学任务外,积极支持和配合其他教学单位开设必修课、选修课。

  5、重视教学改革,近三年内集体有发表系列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出版著作和教材,并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或被兄弟院校所采用,在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

  五、申报程序

  (一)教学奖教金评奖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评奖采取教师个人(教学集体)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

  (三)申报奖教金的教师(教学集体)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申报书,同时提供反映申报人(集体)最近三年以来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成果的证明材料,交至所属学院(部),由学院(部)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申报书的内容。

  (四)各学院(部)汇总后,交学院(部)教学分委员会及党政领导初审初评,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名单。如果教学成绩突出,而本人(集体)没有申报的,各单位(学校)可以推荐申报。

  (五)各学院(部)向学校上报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书(一式三份)(请交A4纸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

  2、申报人(教学集体)简介表一份(请交A4纸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

  (六)教学奖教金的申报表格请到教务处―在线服务―表格下载―教学研究与评估科――“2011年教学奖申报相关材料”中下载。

  (七)相关材料请于6月29日(星期三)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人:陆丽、李慧,联系电话:67166239、67166659,电子文本请发送至lihui@suda.edu.cn。

  六、评审程序

  1、教学奖教金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申报人(集体)做好汇报的准备工作,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学校教学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当年度获奖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统一发文并表彰。


点击浏览该文件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