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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33更新时间:2017-05-18

各有关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院党委领导干部将率先为毕业生党员上一次党课,教育引导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牢记党员身份,时时紧绷纪律弦,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为“党员身份”增添新的荣誉光辉。各毕业班党支部要普遍开展组织纪律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题教育,向毕业生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和若干问题解答》(学校统一印制);普遍开展“不合格”党员警示教育,让学生党员尤其是毕业生党员熟知“不合格”党员的常见表现和组织处置方式,使他们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学生党支部要围绕“在实现中国梦中绽放青春光芒”主题,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组织生活,通过专题学习讨论、理论知识竞赛、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党员,尤其是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不忘初心、坚定信念、砥砺前行。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工作。各毕业班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制度,建立信息卡,确保做到一人一卡。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目前的联系方式、固定通讯地址、直系亲属联系方式、毕业后的去向等(登记卡样式见附件1)。要通过多种联系方式的登记,为今后联系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掌握学生党员毕业后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提供有效途径。

   三、抓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工作。各毕业班党支部要在学生党员毕业前普遍进行一次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重点检查党员档案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备,防止出现错装、漏装、遗失现象,督促支部建立工作资料档案,注意保存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手资料。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继续考察培养,各有关党支部要提出培养意见,并将他们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培养期档案一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的交接投递工作,严禁由学生本人携带档案,要建立档案投递专人跟踪制度,掌握并及时告知学生档案流转过程,帮助其了解掌握自己的党员档案动向。院党委将随机抽取4-5份在本校转正的毕业班党员档案,6月1日至10日间送至党委组织部审核。

   四、组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续服务团队。为切实防止因转出党组织教育、服务不到位而产生新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现象,今年我校将持续组建常态化专业服务团队,专门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的咨询、解释和服务工作,着力帮助他们协调和解决离校后组织关系转接中出现的各类现实问题。按照惯例,研究生辅导员与本科生毕业年级辅导员参加服务团队。服务团成员须将联系方式告知每名毕业生党员,并在暑假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以方便毕业生党员咨询。校党委组织部“苏大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附件2)将持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

   五、定期开展毕业生党员回访工作。服务团队成员要在9月份对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档案投递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访”,并及时将回访情况登记到信息卡上。对已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党员,提醒其自觉履行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还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提供帮助,确保尽快转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对转入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改派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组织关系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对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情况进行排查,及时与对方党组织联系沟通,确保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落地”。

   各有关党支部要将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毕业生离校工作整体方案,认真谋划、统筹推进、落到实处,确保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卡(附件1)、情况统计表(附件4)、集中教育管理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中的典型案例请于9月11日前报送院党委。电子邮箱:qianjiyun@suda.edu.cn。


1、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卡.doc (56.39K)   
2、“苏大党员之家”微信二维码.docx (44.15K)   
3、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续服务团队成员名单.doc (50.92K)   
4、苏州大学“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54.48K)   
 
院党委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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