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1]22号),省教育厅今年继续开展高校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选派对象为学校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访学时间为半年或一年。各学院(部)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参考《江苏省2010年接受高级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专业方向》(附件3)上报0-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派)。学校将择优选派1-2名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赴省内有关高校访问进修。
二、访问学者赴省内有关高校访问进修的培养费、住宿费报销参照《苏州大学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苏大人[2006]22号)执行。
三、申请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省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和《苏州大学教师进修(研究)培养申请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于6月15日前报人事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qianjiyun@suda.edu.cn
相关附件请前往“校内通知”(2011-06-13日人事处发)下载。
院办
2011.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