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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262更新时间:2016-03-29

各党支部:

接校党委组织部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1、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党员(不包含党员出口机制工作已摸排的“游离态”党员)。

2、排查任务主要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党员组织关系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三不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出国(境)六个月以上的党员、出国(境)定居的党员、违规吸收发展入党的党员以及其他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等。

二、排查步骤

1、全面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等情况。每位党员如实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各党支部4.20前报送院党委(文综5208室)。

2、重点排查。院党委结合《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建信息平台信息等进一步排查情况,填报《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和《不同类型党员情况表》(见附表2、3)。此项工作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3、规范管理。院党委将结合排查工作,区分不同情况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

4、分析总结。各党支部根据排查工作实际,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目前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年4月22日前,形成综合报告,电子版报送院党委,wxyrs5208@163.com。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要抓好组织实施,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推进。

2、及时上报材料。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做到真摸实报,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



附表1、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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