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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39更新时间:2011-03-09

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教育部特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资助经费50-8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7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相关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课题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完成时间为3年,最终成果为《学术规范和学科方法论研究丛书》和其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研究成果为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所有课题应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专家建议、成果摘报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至少1份稿件。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重大课题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电子申请书》软件(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安装后认真阅读“简要操作说明”,并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为了保证申报工作顺利,《申请评审书》的上传由我处统一进行(申报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请各有关学院于4月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5份(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在此日期前将电子版文件(以“姓名+科研诚信专项”为邮件名)发送至sdskc@suda.edu.cn。
 
    五、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未尽事宜可至教育部人文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或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75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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