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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009更新时间:2015-05-15

各毕业班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2015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毕业离校的,在党建信息平台上工作岗位为“博士毕业年级”、“硕士毕业年级”、“本科毕业年级”、“专科毕业年级”或“成教生”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2、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委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二、转移流程及规范

1、填写信息。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下文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分为“内部转移”、“大市内”和“大市外”三个子表,将仍在本党委、党工委继续深造或工作的党员,选填内部转移表;有权直接接收介绍信的上级党组织(即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以下简称抬头)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将发至有关支部书记邮箱)内的,选填大市内子表;抬头不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内的,选填大市外子表。

2、逐级审核信息。院党委首次收取支部《登记表》并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返回支部请党员逐一确认签字。重新收齐《登记表》并再次审核修正后,将上报组织部。支部报送的签字版《登记表》留存备查。待组织部审核《登记表》并反馈后,即可打印报送本单位纸质版《登记表》,领取空白介绍信等材料。

3、按照《登记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开具规范:

(1)介绍信抬头的填写原则。转往苏州大市内的,抬头按照《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书写;转往苏州大市外的,抬头一律写“校党委组织部”。

(2)介绍信有效期均为“玖拾”天,落款时间为“二�一五年七月一日”,介绍信开好后,党委、党工委只需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骑缝章”处盖公章。

(3)介绍信应集中打印。利用模板打印介绍信的规范将发至有关支部书记。

(4)每名转出党员只能有一张介绍信。开具过程中因故作废的介绍信,务必贴回对应的存根联,注明作废后,才能重新开具新的介绍信。

4、院党委统一携开好的介绍信(大市内、大市外介绍信要分开,并按登记表的登记顺序排列。内部转移的不开介绍信),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

5、规范发放介绍信,同时要求党员检查本人介绍信,确认无误并签名。发放完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签名单》需发放人和院党委逐一检查并签名,党委、党工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组织部归档。

6、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在9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及时处理毕业生党员的问题咨询和变更申请。

7、收取介绍信回执,并贴回执至存根联处。10月30日前,完成回执归档整理工作。若转往地有变更,需要及时更正介绍信存根处的原转往地信息,确保介绍信归档信息无误。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5月29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wxyrs5208@163.com。

2、6月12日后,来院办5208室领取空白介绍信。

3、6月19日前,将开好的介绍信交至5208室,由院党委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

4、6月至9月底,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收取并整理介绍信回执。

5、9月,届时根据季报通知要求,将党建信息平台上所有2015届毕业生党员做成历史党员。之前平台上毕业生党员信息暂不操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提升组织关系转移科学化水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31.0K)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签名单.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17.0K) 
  

院党委

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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