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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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申请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的预备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108更新时间:2010-12-21

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现转发如下。

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申请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25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申请及选拔工作即将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研修项目的详细情况将于2011年1月5日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公布。

我校教师可申请类别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和高级研究学者。对国家公派教师,根据《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9]18号)规定,有关待遇如下:
  1.享受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标准资助的国外生活费;

  2.学校在国家公派教师出国期间为其保留国内工资;

  3.学校承担与此次申报有关的评审费、集训费、外语培训费、国内差旅费、住宿费。

  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资助人员须符合选拔简章及学校苏大人[2009]18号文件相关要求,2011年2月20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一份(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国研修计划一份;

  3.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中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要求,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部)代拟,并将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的WORD文档发至wuqi0124@suda.edu.cn。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并根据师资培养计划,积极动员并组织广大教师申请,相关材料请于2011年3月5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室,联系电话:67503047,67503048)。

  特此通知。

 

院办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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