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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七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006更新时间:2010-09-02

各位老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 “六大人才高峰”第七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号: 苏人社发[2010]310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第七批资助项目在接受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等重点发展行业申报的同时,将对我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列入资助范围。
  二、     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前六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的,不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三、     申报材料: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一份);
  2.学院(部)推荐意见(需学院(部)盖章);
  3.申报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请学院(部)和申报人共同商定后拟定);
  4.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专利等材料复印件);
  5.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6.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7.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近五年来科研成果清单,SCI、EI收录证明,代表性论文复印件等)。
    有意申报者请于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院人事秘书处,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择优报送省相关部门。
 
 
院办
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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