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046更新时间:2010-05-06
今年申报职称的老师请注意!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教务处将于2010年5月10日~5月11日在校本部春晖楼(教务处)二楼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审核申报人员教学类成果。因学校不接受教师个人送审,故而请有关老师将成果的原件、立项批文或相关证书等材料准备好,届时由院人事秘书统一送审。特此通知。
院办
20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