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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几点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092更新时间:2010-05-06

各位导师、研究生:

  2010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工作已进入论文评阅、答辩阶段,为保证我院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几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阅及盲审工作

1.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盲审论文将于近期返还,未参加盲审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应聘请2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应有1位校外专家。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至少应聘请3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应有1位校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2.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单盲评阅书已经返还,盲审结果及处理意见已告知学生。请有关博士生将《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表》于答辩前一周交至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二、  答辩工作

1.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至少3人(人数须为单数)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占多数。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至少5人(人数须为单数)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3人,校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1人。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院(部、所、中心、室)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2、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深厚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至少5人(人数须为单数)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占多数。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可不聘请校外专家;不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若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人数不足而无法组成答辩委员会者,聘请校外专家1人。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院(部、所、中心、室)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三、  论文印刷份数

最后定稿的论文需上交8份,其中6份由印刷厂送至学校有关部门,2份由学生本人交至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其余份数应满足盲审、评阅、答辩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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