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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文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918更新时间:2011-06-14

文学院各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院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后在全院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先评优”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和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评选表彰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通过评先评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投入到学校和学院科学和谐发展的事业中。

二、评选范围:我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党支部、中共党员、党支部书记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切实践行共产党“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带头服务师生。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医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党建业务精,组织协调能力强,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凝聚力。

四、评选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名额:约5个左右

(二)优秀党员20名左右;优秀党支部书记5名左右

五、评选方法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1、各党支部认真总结近两年的工作,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情况及工作成绩,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党委申报。

2、党委将申报先进党支部的事迹材料汇总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

3、党内评选结果报院党委讨论决定。

(二)优秀中共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

1、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推优人选。

2、党内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批。

六、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先进党支部的,请提交先进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可另附一千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2、申请优秀中共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请提交相应的优秀中共党员推荐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2、附件3)可另附一千字左右的相关先进事迹材料。

3、所有评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6月19日前报送文学院5208室。

附件1:《文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文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文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3)
点击浏览该文件

 

文学院党委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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