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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400更新时间:2009-11-05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的规定,人文社科处将对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年度立项的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及苏州大学重大研究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内容及审核要点
  1、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的数量、质量和水平。
  2、审核要点:
  (1)项目按计划开展,提交了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者,可以通过中期检查。中期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
  (2)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不再拨付二期经费。
  3、如项目承担者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项要求,项目主持人可提前申请结项。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及重大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填写《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申请结项者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可从校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并将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同时将表格的电子文件发送至sdskc@suda.edu.cn,各学院于2009年11月13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人文社科处计划科。
  未尽事宜,可致电67507027。

附件: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人文社科处
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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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文社科处 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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