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作者:王台生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492更新时间:2009-11-03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规定,本学期每位老师需要听课两次以上,以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本科生教学质量。请各教研室主任予以具体落实和安排。听课记录表已放置独墅湖校区每位老师的信箱。请各位老师在学期末前交至文学院教务办公室5207。
文学院
20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