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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465更新时间:2009-06-10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47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17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 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标准
  请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上http://www.ec.js.edu.cn/newsfiles/22/2009-06/18049.shtml下载。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于6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一)申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单位请填写《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个人请填写《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纸质文档按一式1份上报。联系电话:67503148(人事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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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事处综合科 田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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