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关于做好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091更新时间:2009-05-11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9〕11号)精神,今年省人才办拟在全省增选“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500人左右。我校可推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候选人4名。申报人员的年龄要求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奖年份要求为2007―2009年,具体其他选拔要求参见《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发[2006]3号),申报表格可发电子邮件至ysqiu@suda.edu.cn索取。
  请相关学院(部)于5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的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包括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主持科研项目、获奖、发明、专利等)各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凌云楼602室,电话:67503047)。
 
 
人事处
2009年5月11日


--------------------------------------------------------------------------------

起草人:人事处 田启明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