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630更新时间:2009-04-08

各有关院系、直属部门:
  根据教育厅有关精神,2009年度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教师,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如是中级职称,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已承担教育部或教育厅古籍整理项目尚未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3、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4、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已获得其它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以避免重复立项。
  二、申报手续
  申报者需填写《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可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一式七份,于5月8日前交社科处计划科,待高校古委会秘书处对所收到的项目申请评审书进行逐一审查,确认无误后,将通知每个项目申请人寄交项目评审费。另请提交一份电子文本(发送至zhenglin@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计划科联系,电话:(675)07027。
  

  
  附件:古籍整理项目申请评审书
 
 
 
 
人文社科处
2009年4月7日


--------------------------------------------------------------------------------

起草人:人文社科处 叶晨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