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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少儿医疗保险费报销与儿童统筹医疗本贴花的通知

作者:郑丽莎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837更新时间:2008-12-02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校医改领导小组讨论提议、校务会通过,我校参照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每个教职工子女都需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此保险费学校予以报销。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费用在此基础上我校再予以报销,未参加此保险者,医疗费中社保报销部分由本人自理。
一、苏大少儿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费的报销办法
  1.我校在编在岗职工(全额独立核算部门职工除外)子女,年龄为:0―18周岁少儿(就读大学及中专、职业高中者除外)。参加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保险费可由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
  2.各部门工会委员将本部门职工子女保险费收据收齐并核实后统一交校医保与计划生育科。医保与计划生育科审核、登记后由财务处统一报销;
  3.夫妻双方中若一方为无工作,且无经济收入者,凭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无收入证明,可在有单位一方报销100元。
二、校儿童统筹医疗本2009年贴花工作
  请各部门女工委员收取本部门男职工和双职工子女的儿童统筹医疗本,至医保与计划生育科集中办理贴花。
  1.全额独立核算部门职工子女参加校儿童统筹医疗缴纳400元/人/年;非独生子女参加校儿童统筹医疗缴纳300元/人/年。
  2.新进校教工子女或新生儿,先办理儿童医疗统筹本(须带户口本、独生子女证、一张1寸照片及2元工本费);
  3.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须带学生证复印件;
  4.男职工单亲家庭者,需将有关证明(如判决书等)交于女工委员后办理贴花。
三、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12月每周一、三上午,本部纯水楼103室(电话65112070)。
  12月每周二上午10:00至下午3:30,独墅湖校区第八食堂楼上310室。
  集中办理截止到12月底。如在截止日后尚未办理者,请带好相关材料到医保与计划生育科(本部纯水楼103室)办理。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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