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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358更新时间:2008-11-20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07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的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5年立项申请延期、2006年立项的项目办理正常结项,对2004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进行最后一次清理。对2004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检程序
  2007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
  (二)项目结项要求及程序
  结项成果要求: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须有5篇以上该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项目主持人不少于3篇),以著作形式结项的著作必须正式出版。所有成果必须有标注。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
  2006年立项的项目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可从教育厅(http://www.ec.js.edu.cn/newsfiles/20/2008-11/13868.shtml)或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
  请有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以上中期检查、结项材料交人文社科处计划科,未尽事宜可致电(675)07027。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人文社科处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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