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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年教师、实验技术初级职务聘任及其他系列初、中级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data来源:文学院点击率:4810更新时间:2008-09-02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初级职务聘任、其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认定对象
  1、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的,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可申请初级职务聘任,其他系列人员可申请初级资格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三年的其他系列人员可申请中级资格认定。
  二、材料要求
  1、初级:
  (1)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填写《苏州大学初级职务聘任表》,其他系列人员填写《苏州大学(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级:
  (1)思政、管理系列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系列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2)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思政系列)(原件);
  (4)申报教育管理、思政系列职务人员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原件),各门课程成绩均须合格;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申报思政系列职务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8)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
  三、转岗认定
  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管理、思政外其他系列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从事岗位不符的人员,须进行转岗认定工作,有关材料同初级认定材料要求。
  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职务评聘”栏中下载(2006年9月5日发布),并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室,电话:67503047)。
 
 
人事处
2008年9月1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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