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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院学生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来源:点击率:10更新时间:2025-05-13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并充分发挥学生团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经院党委同意,面向全院学生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文学院(含唐文治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2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三、资格条件

1.文学院(含唐文治书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2025届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已被文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或保留学籍的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研究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

4.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自我调节能力强,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能力素养。

四、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2025年院团委兼职副书记自荐表》,需在表后另附个人事迹材料(重点围绕“基本条件”填写)、事迹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明图片、奖状图片、工作成果、活动照片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由院内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针对材料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工作组根据材料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不超过6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环节。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述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未来工作设想。由工作组针对面试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工作组按材料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计算报名者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1-2周的民主测评。

6.确定初步人选,并安排1个月左右的试岗锻炼,候选人将参与院团委相关工作、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

7.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呈报学院党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文学院党委

苏州大学文学院团委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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