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文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陈实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177更新时间:2019-09-16

根据《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苏大委〔2009〕56号)以及《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9〕66号)等文件精神,在前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及第三轮聘期考核的基础上,开展文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一级岗位

(1)受聘副教授满15年,硕士生导师,完成基本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2)受聘副教授满13年,硕士生导师,完成科研教学工作任务较为突出,在一类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受聘副教授满9年,硕士生导师,完成科研教学工作任务较为突出,在一类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省社科三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主持部省级及以上项目1项。

(4)受聘副教授满6年不满9年,硕士生导师,完成科研教学工作任务较为突出,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等),并出版专著1部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副教授二级岗位

(1)受聘副教授满9年,硕士生导师,完成基本的科研教学工作任务。

(2)受聘副教授满6年不满9年,硕士生导师,完成科研教学工作任务较为突出,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等),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省社科三等奖1项(第一作者)。


3、副教授三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职务,完成基本的科研教学工作任务。


二、讲师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一级岗位

(1)受聘讲师职务满9年,本科教学任课门类多,课时多,教学效果好。

(2)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不满9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

2、讲师二级岗位

(1)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具有硕士学位,本科教学任课门类多,课时多,教学效果好。

(2)受聘讲师职务不满6年,具有博士学位,本科教学任课门类多,课时多,教学效果好。

3、讲师三级岗位

达到讲师岗位职责条件,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根据校人文社科处有关文件,以上所提一类核心权威期刊是指以下刊物:《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等。

以上各级聘用同等条件中,以任职年限、学位、教学、科研等条件优者优先。


三、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有意愿晋升岗级的老师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学校核实的空缺岗位及数量如下:副教授一级岗2个;讲师二级岗1个;助教一级岗2个。副教授二级岗的空缺岗位数视副教授一级岗的投票结果而定,不再另行公布。

(二)审查材料:学术荣誉、各类奖项、成果获得和项目结题时间等均须为受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来。所发表论文的刊物类别按照发表当时所执行的《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来认定等级。表内所填内容须由相应部门或人员予以签名确认。

(三)评定: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投票(对涉及本人、夫妻等关系的情况采取回避原则)。投票采取分次进行的办法,先投出一级岗位,再投出二级岗位,余下为三级岗位。结果按规定公示7天后报送学校审批。


四、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


五、本方案按照“不低于学校和二级单位第三轮岗位聘用的任职条件”的要求(参见《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9〕66号)第五页)拟定。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文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文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

  

附件:

  

根据《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苏大委〔2009〕56号)的要求,二级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专家和教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文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13人):  

曹炜(组长) 孙宁华

马亚中 季进 王尧 王建军 王福利 刘祥安 汤哲声 李勇

周生杰 艾立中 杨旭辉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