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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作者:来源:文学院点击率:3061更新时间:2019-09-18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

    2020年文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院成立推免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复试形式及遴选办法

1、成立文学院综合考核专家小组。

2、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交流两部分,着重考查学生的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外语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莙政项目、发表论文、各种奖励等,均在综合面试中予以考虑,不再另外加分。

3、分数构成。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70分,外语交流30分。

  4、录取标准。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复试成绩≥60分;在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并上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

2、学院根据相关规定,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它

1、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参加复试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2、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

4、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0512-658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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