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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人事处点击率:989更新时间:2019-09-0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留金项〔2019〕2号)文件精神,2019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派出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具有中国国籍,来校工作满两年;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工作须满五年;

(四)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曾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须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江苏省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六)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的派出条件。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于9月10日-1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须所在学院(部)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

(六)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七)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八)外方合作者简历;

(九)《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

(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十一)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由校科研部门出具或审核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科研成果清单。

请申报人员于9月18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说明》)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凌云楼603),联系电话:675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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