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作者: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0更新时间:2022-06-21 04:25
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拟审核通过5位同学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予公示(见附件)
如对遴选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7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5880506;电子邮箱:1185580730@qq.com)
特此公示。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文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拟认定结果院内公示名单.xlsx
苏州大学文学院
2022年6月21日